
A | 在2024年建昌“8·20”特大洪涝灾害中,面对严峻的汛情和困难重重的灾后重建,建昌县黑山科乡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在所长张海龙的带领下,日夜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和灾后重建现场,有力地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灾后重建贡献了突出力量。

B | 今年6月,该案的涉案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被判处相应刑罚后提出上诉。7月22日,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 | 借墓地之名出售理财产品鲁中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园林工程设计与施工,房地产销售代理、墓碑加工与销售,殉葬用品加工与销售等,该公司没有出售墓地资格,所建墓地为公益性质。他们深知,每一分每一秒都关乎群众的生命安危,容不得丝毫懈怠。 为了给受灾群众送去急需的生活物资,他们完全凭借人力,一步一步在湍急的水流和泥泞中跋涉。每迈出一步,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洪水卷走。

D | 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心中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一定要让群众尽快得到救助。 在完成物资运送后,他们又马不停蹄地投入到群众转移工作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少宗,总经理是韩其芳。

E | 2007年初秋,张少宗与某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建设陵园,租赁土地556亩,每年支付村里租赁费50万元。他们小心翼翼地搀扶老人照顾儿童,确保他们安全撤离。其中,最为惊险的一幕是及时救出了一位临产的孕妇。由于道路被冲毁,既没有车辆也没有船只,民警们毅然决然地用双手抬起孕妇,在满是泥泞、难以辨认的“道路”上,艰难地步行了十余公里。那一刻,他们的肩膀扛起的不仅仅是一位孕妇的生命,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F | 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辖区所有受灾群众都被及时转移到了临时安置点,成功避免了人员伤亡。2009年初春,陵园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复,鲁中公司正式投入建设。“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没有经过批准,主要采取‘一年期预订位’的方式吸收资金,具体就是与客户签订协议,约定客户先交定金,但不指定具体位置,没有福位(墓穴)证,期限一年,到期后可转为购地款也可以退还,公司按照年利率12%支付广告宣传补助费。”张少宗交代说。 深度配合 用心守护深入一线 成功转移群众后,派出所全体成员积极投身到道路清障、排涝排水等抢险救援工作中。他们协调铲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与洪水留下的残骸展开顽强斗争,清理着被洪水冲毁的路面和桥梁残骸,只为开辟出一条救援通道,让后续的救援车辆和物资能够顺利通行,为受灾群众带来更多的希望。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借机敛财,张少宗将陵园项目变成了敛财工具,不仅公开对外销售墓地,而且以墓地为幌子销售投资理财产品。 在救援过程中,派出所民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为受灾群众提供食物、衣物、帐篷等生活必需品。

G | 在如此巨大的灾难面前,受灾群众不仅身体遭受着折磨,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最需要温暖和关怀。

H | 鲁中公司围绕陵园项目向社会公开推出三种产品,分别是“使用”“备使用”和“一年期预定位”。“使用”是指实际购买墓穴,客户签订购买协议后,指定墓穴的位置、面积,公司颁发福位证,不退款也没有利息。“备使用”也叫定位返还,即客户交款定好福位后,定准位置,公司颁发福位证,每年按照高于银行利率2个百分点返还客户损失补助费,五年后,客户如果不愿意持有,可以转让,公司也返还本金。“一年期预订位”是指客户购买后,公司每年按照年利率12%支付客户广告宣传补助费,期限一年,到期后可以续签合同,如果不要墓地能一次性取出本息,这种形式没有确定墓穴,没有福位证,实际是一种理财方式。鲁中公司内摆放着远景规划图和宣传产品的彩页,如果客户想投资,业务员会带着他们到墓地实地观看,由专门的讲解员负责讲解宣传。因此,派出所民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全力支持,还通过耐心的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群众缓解内心的恐惧,让他们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张少宗和韩其芳让我们主售‘一年期预订位’,说是来款快。在民警们的悉心照料下,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脸上也逐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鲁中公司市场总监高某说。 灾情发生后,张海龙和全所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在紧张的救援过程中,张海龙的车辆不幸被水淹,但他顾不上心疼自己的车辆,一心只想着如何更好地组织救援、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带领民警和辅警深入一线,连续几天几夜坚守岗位,没有片刻休息。

I | 投资收益让人心动鲁中公司租赁了多处门面房作为服务处,每个服务处都挂有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陵园项目的审批手续等,看上去十分正规。“鲁中公司开发的陵园项目有很多人投资,并且有实实在在的墓地,投资很安全,收益也很高,业务员带我参观了建设中的陵园,规模很大,觉得挺正规的,就想购买墓地和投资理财。”被害人刘某说道。面对复杂多变的灾情,他始终保持冷静,指挥若定,有条不紊地调度着各项救援工作,确保了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2014年10月,被害人郭某通过亲戚郭某某介绍了解到鲁中公司的业务性质,他们决定一起到建设中的陵园看看,当时该公司正在搞免费让客户到香港旅游的活动。“我们看到陵园建得挺好,还有专门的讲解员,他们极力劝我们投资,说投一年公司支付12%的利息。”高利息加上免费旅游让他们动了心,二人共同投了5万元。 助力重建 携手共进恢复生产 当洪水渐渐退去,黑山科乡迎来了恢复重建的艰巨任务。黑山科乡派出所的民警没有丝毫停歇,迅速积极参与到受灾群众的家园重建工作中。鲁中公司给郭某和郭某某出具了收款收据和商品预订协议书,按照协议规定,一年到期后他们能拿到6000元利息。他们挨家挨户走访,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为受灾群众争取更多的援助和支持。结果到期后鲁中公司回复没钱,还把6000元利息转成定金,重新换了单子,金额变成5.6万元。

J | 直到案发,郭某和郭某某也没拿回5.6万元本息。不服一审判决,他们提出上诉2021年8月,章丘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鲁中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少宗、总经理韩其芳提起公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辩解称,鲁中公司将吸收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建设陵园,支付工程款、广告补贴、业务员工资和提成,偿还客户借款,鲁中公司主观上并非想坑害客户。

K | 同时,民警们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发放救灾物资,确保每一份物资都能准确无误地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水灾过后,一系列问题也接踵而至。检察官当庭予以反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财产界限模糊、物品损毁归属存争议,产生邻里矛盾、村民与商户纠葛。

L | 本案被告单位的行为完全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特征,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张少宗因病死亡,2021年8月23日法庭中止审理该案。2022年6月,法庭对该案恢复审理。在纷繁复杂的矛盾面前,张海龙主动带领所内民辅警担当起“调解先锋”的角色。他们秉持公正,以事实为依据,耐心倾听各方的诉求。章丘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鲁中公司在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开发“生态陵园”的名义,对外公开宣传,承诺给予高利息、高返利,采用与社会不特定人群签订商品预订协议书销售“一年期预订位”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30万余元。他们多次深入田间地头,翻找早年土地划分资料,虚心请教村中长者,经过细致入微地调查和分析,最终重新精准划分界限,让双方心服口服。

M | 此外,针对恢复重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安全宣传工作力度。6月22日,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鲁中公司罚金3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公司直接负责人韩其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N | 因韩其芳曾在淄博以同样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2020年5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决定撤销其之前的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提出上诉。他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讲座等多种方式,向受灾群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范次生灾害等方面的知识。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安全知识传递到每一位群众心中,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洪灾中,黑山科乡派出所全体民警和辅警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责任与担当,成为群众心中最坚实的依靠。7月22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o | (涉案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来源:中国警察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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